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(2020.02.05)
(取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)
我是確定病例接觸者
介入措施:居家隔離
負責單位:地方衛生主管機關
衛生主管機關開立 「居家隔離通知書」
14天內我該怎麼做?
- 衛生主管機關每日追蹤2次健康狀況
- 隔離期間留在家中(或指定地點)不外出,亦不得出境或出國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
- 有症狀者由衛生主管機關就醫
-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,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,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(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)
我是具有中港澳旅遊史者
介入措施:居家檢疫
主管機關開立「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」,配戴口罩返家檢疫
14天內我該怎麼做?
- 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14天,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「健康關懷紀錄表」。
- 檢疫期間留在家中(或指定地點)不外出,亦不得出境或出國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
- 有症狀者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。
-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,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,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(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)。
我是申請赴港澳獲准(或通報但檢驗為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)者
介入措施:自主健康管理
負責單位:衛生主管機關
14天內我該怎麼做?
-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避免外出,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
- 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
- 每日早/晚各量體溫一次
- 期間如出現不適症狀,請立即撥打防疫 專線1922依指示就醫。
14天內出現症狀該怎麼做
- 留意發燒、咳嗽、呼吸困難等症狀。
- 如果出現上述症狀,請:
- 立即佩戴外科口罩。
- 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,或撥打1922 防疫專線說明自身情形。
- 依指示儘速就醫。
- 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旅遊史、職業暴露、有關的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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